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开展2019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立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
(一)申报类别
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两类。一般研究项目由高校按照立项数量自主审定后,报教育厅进行审核和备案;重点委托项目由高校负责推荐,教育厅择优委托。重点委托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19 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数量
按照教育厅项目数量分配表,我校重点委托项目推荐数量为2项,一般研究项目审定数量为9项。本次立项实行限额申报,校内各相关部门每个单位限推荐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1项。
(三)申报要求
一般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 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重点委托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需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研究,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 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 人。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黑高工联委〔2015〕14 号)要求,教育厅将另行组织相关专项的申报工作,此次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教师的申报。
(四)申报方式
一般研究项目及重点委托项目以院系或部门为初审单位,向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进行推荐,鼓励多所高校联合申报。请各单位负责人及办公室,根据本通知精神,做好项目的通知、组织、初审和上报工作。
(五)申报材料
1.立项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需部门主管领导及报送人签字盖章)。
2.立项申报书纸质版(不用盖章签字)一式三份。
3.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暂不报送,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学校按需调阅。
(六)申报时间
立项的纸质版材料由各单位教学秘书统一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汇文楼607室,同时将汇总表及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liutiejun办公系统邮箱。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自2017年立项至今,已经按期完成研究的项目。
(二)结题方式
项目结题工作由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完成,经学校批准结题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项目调整相关事宜需按要求予以办理,原则上项目名称及负责人不得变更,项目调整手续校内留存,教育厅按需调阅。
一般项目申请结题的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重点委托项目申请结题基本要求:一是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二是原则上须于《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或研究成果被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部采纳应用(其中之一采纳即可),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三是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三)项目决算
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批准后的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相关高校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项目经费实施具体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加强对项目预决算审核,对预算的执行和各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予以纠正。项目所在高校财务部门应妥善保存项目经费账目和单据。凡申请结题项目(一般/重点)均要填报《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附件1-7)和《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结题项目资助经费汇总表》(附件1-8),并加盖公章。
(四)结题材料
1.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9和1-10)电子版发至联系人办公系统邮箱,不需报送纸件。
2.结题验收书(附件1-11)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至联系人办公系统邮箱;
3.项目调整申请(附件1-12)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至联系人办公系统邮箱;
4.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封面(附件1-13)、立项申请书、项目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发至联系人办公系统邮箱,不需报送纸件。
5.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加盖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公章后,扫描制成PDF文档,会同原电子版发至联系人办公系统邮箱,不需报送纸件。
6.项目资助经费汇总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办公系统邮箱,不需报送纸件。
(五)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参与本次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刘铁军;办公地点:汇文楼:607室;联系电话:0455-8301996)
附件:
1.立项材料
2.结题材料
3.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