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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教育厅2018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19   来源:    阅读: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开展2018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立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

(一)申报类别

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两类。一般研究项目由高校按照立项数量自主审定后,报教育厅进行审核和备案;重点委托项目由高校负责推荐,教育厅择优委托。重点委托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18  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数量

按照教育厅项目数量分配表,我校重点委托项目2项,一般研究项7项。

(三)申报要求

一般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  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重点委托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需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研究,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  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 人。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黑高工联委〔2015〕14  号)要求,教育厅将另行组织相关专项的申报工作,此次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教师的申报。

(四)申报方式

一般研究项目重点委托项目以院系或部门初审单位,向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进行推荐,鼓励多所高校联合申报。

(五)申报材料

1.立项推荐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需部门主管领导及报送人签字盖章)

2.立项申报书纸质版(不用盖章签字)一式份。

3.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暂不报送,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学校按需调阅。

(六)申报时间

立项的纸质版材料由各单位教学秘书统一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汇文楼607室,同时将汇总表及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liutiejun办公系统邮箱。截止日期为2018 年7 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已经完成研究的2017 年度一般研究项目。

(二)结题方式

项目结题工作由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经学校批准结题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

项目主持人需将《2018 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及结题验收书、相关人员调整及延期申请等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汇文楼607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liutiejun办公系统邮箱。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 年7 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刘铁军;联系电话:0455-8301996

附件:

1.立项材料

2.结题材料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