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建设应用性大学、培养应用性人才”的指导思想,有效实施“理论+技能+实践”的一体两翼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决定开展对各教学单位的“实践教学工作”工作评估,以全面总结经验,推进实践教学工作,建立推进实践教学的长效激励机制。
一、评估周期
每二年评估一次。
二、评估组织
评估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测中心组织实施。
三、评估内容
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管理制度执行、实习开展、实验教学组织、学生毕业设计、技能水平、社会反响、特色项目等内容进行重点评估。
四、评估程序
1.各教学单位按评估方案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
2.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到各教学单位实地考察,按评估规定的指标、标准和办法进行量化打分。
3.评估结果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五、评估结论
学校依照排序确定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分别给予30000、20000、10000元的奖励,并作为院(系)教学管理工作水平评估和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评估结果较差的单位,通报批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