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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学院教学单位实践教学水平评估方案

时间:2013-03-05   来源: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阅读:

为贯彻落实学校“建设应用性大学、培养应用性人才”的指导思想,有效实施“理论+技能+实践”的一体两翼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决定开展对各教学单位的“实践教学工作”工作评估,以全面总结经验,推进实践教学工作,建立推进实践教学的长效激励机制。

一、评估周期

每二年评估一次。

二、评估组织

评估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测中心组织实施。

三、评估内容

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管理制度执行、实习开展、实验教学组织、学生毕业设计、技能水平、社会反响、特色项目等内容进行重点评估。

四、评估程序

1.各教学单位按评估方案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

2.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到各教学单位实地考察,按评估规定的指标、标准和办法进行量化打分。

3.评估结果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五、评估结论

学校依照排序确定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分别给予30000、20000、10000元的奖励,并作为院(系)教学管理工作水平评估和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评估结果较差的单位,通报批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