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绥化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学校专家组已对2016届、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和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课程考核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信息反馈,各教学单位也有针对性的进行了整改。为促进教学质量监控环节的持续性改进,学校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教学单位将材料进行存档。
具体安排:
1.10月中旬——11月中旬,教学单位自查,并向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申请验收。
2.11月中旬——11末,学校组织专家组对2016届、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和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课程考核进行验收。
3.验收合格的教学单位将材料进行存档。
请各学单位按照时间安排,按时完成自查工作,并于11月中旬前向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学评估科(电话:8301997)提出验收申请。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按照申请提交顺序安排专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教学单位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7年10月16日